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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
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
劳动关系资格考试
课程编号:227431
课程时长:1 天 / 7 小时
授课老师:省人社厅协会人力资源专家
课程类别:-
评分:1.0
课程已结束
开课地点:广州市
全国各地近期开课计划
| 排课计划ID | 课程地点 | 上课时间 | 状态 | 操作 |
|---|---|---|---|---|
| 227431 | 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0号生物工程大厦9楼 | 2013/09/14 ~ 2013/11/16 | 报名已结束 | — |
培训受众
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培训受众
1.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劳动、工资(薪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等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2.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律师服务行业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人员;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4.地方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5.企业调解、行业调解、街道(乡镇)调解以及人民调解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6.社会上从事劳动法和劳动关系咨询事务的人员;
7.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或即将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人员。上述对象中重点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联从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企业内部从事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
课程收益
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课程收益
全面提升我省劳动关系协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培养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队伍,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促进我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课纲
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课纲
依据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模块进行授课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模块
模块一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模块四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模块二 劳动合同管理 模块五 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模块三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模块六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模块
模块一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模块四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模块二 劳动合同管理 模块五 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模块三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模块六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授课专家
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授课专家
由国家和省内在劳动关系领域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授课辅导。
授课专家
省人社厅协会人力资源专家
¥3,800
观看: 3670
